公會辦理能源署委託台電配電級虛佔饋線特殊狀況展延申請

111年5月17日經濟部能源署三方溝通平台會議結論,針對台電『配電級防範太陽光電設置者虛占饋線容量機制』辦法中所載『得展延情況外』,個別案件『因政府審查相關問題』致需展延台電審查意見書有效時間者,能源署委託『太陽光電公會』協助辦理收件及初步審查之事項,待公會收集資料初步審查後,由公會續報請能源署及地方政府了解是否符合可以展延之狀況,再予以造冊列管。

 

相關情況說明如下:
一、本會協助本會會員、太陽光電協會、SEMI、永續發展協會會員辦理相關事誼。若非本會會員基於政府要求『業必歸會』 請務必加入法規要求之相關公、協會後始得辦理。


二、請於台電審查意見書到期前一至二個月內提出相關申請:(審查意見書過期者一律不受理)

       1.填寫GOOGLE表單
       2.依表單所載之 e-mail將相關資料寄至信箱(pvgsaroc.solar@gmail.com(請勿寄紙本到公會)

       內容需包含:
       a.情況說明函文
       b.公部門回函
       c.其它可以佐證實際開發行為之文件
       d.案件設置者非本會及友會會員請提供合約書中部份可佐證之文件


三、本次辦理展延主要以漁電共生及農電共生之案件為主,小二甲案件依之前列管之案件為準,其它特殊狀況請 在情況說明函中說明情況。


四、本會僅為協助經濟部能源署及地方政府收件及預審,是否符合可以展延之要求仍需依相關單位回覆及實際狀況為準。


五、本會收到台電轉發展延結果回覆之公文,將mail到各申請者gmail表單中所留之電子郵件,請留意資訊。


☆點選填寫表單☆



審查原則